公平交易委员会19日宣布,《电子商务等消费者保护法》(《电子商务法》)修正案在内阁会议上获得通过。
游戏行业似乎正在关注为外国游戏公司纳入国内代理制度,并指出这是解决国内游戏公司反向歧视问题的一个途径。
随着海外商家电商规模的增大,相关消费者投诉和纠纷也随之增多,但在海外商家没有境内地址或营业机构的情况下,因消费者保护义务不足而造成消费者损害的情况屡屡发生。 《电子商务法》也随之出台。
公平交易委员会表示,“虽然因经营者在概率项目上的欺骗行为而造成少量消费者损失,但由于时间和成本等限制,个人消费者很难通过单独提起诉讼获得损害赔偿。”他解释说:“它的目的是防止商业交易中经常发生的与海外业务相关的消费者损害,并迅速为个人消费者的损害提供救济。”
根据修改后的法案,在韩国没有地址或营业所的邮购卖家或邮购中介,其销售额和消费者规模超过一定标准时,必须以书面形式指定国内代理商。
国内代理人有两项主要义务。首先,邮购销售者等的国内代理人必须根据电子商务法第十三条第(五)项(与第2条第(2)项第8项有关)和第20条第(3)款的规定,采取措施解决消费者的投诉和纠纷。同一个法案。
此外,如果公平交易委员会认为有必要进行调查等法律执行,国内代理商必须根据《垄断法》第81条第1款第3款的规定履行其义务,例如提交必要的数据或货物。监管和公平贸易法(公平贸易法)。
此外,国内代理人必须与指定代理人的邮购卖家等保持有效的联系方式,并且国内代理人是文件交付的对象。然而,为了配合修正案加强国内消费者保护义务的目的,邮购零售商等必须指定在韩国有地址或营业所的人作为国内代理商。
另外,即使存在国内法人、邮购销售者等设立的国内法人、邮购销售者等开展业务的国内法人,为了防止消费者混淆,也需要单独指定国内代理人。对高管人员构成、业务经营等具有决定性影响的,如有的,必须指定为境内代理人。
另外,指定国内代理的邮购销售者等,必须向公平交易委员会提交国内代理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并在公平交易委员会的互联网主页上公开。邮购卖家等,以便消费者轻松了解。
《电子商务法》修正案还包括对不遵守义务的处罚。如果国内代理人在履行职责时违反法律,将受到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
不遵守纠正令可能会被处以最高 3 年监禁或最高 1 亿韩元的罚款。
公平交易委员会为了确认邮购经营者等是否符合国内代理店的指定标准,允许该经营者提交销售额、消费者规模等总统令规定事项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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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法的修订案预计在获得总统批准后将于8月提交国会。
公平交易委员会表示:“公平交易委员会将忠实地参与未来国会的法案讨论过程,集中政策力量以确保实现上述预期效果。我们还计划推动维持较低水平的规范等执行条例,以确保修订法案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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